美国境外申请捐助款之机构
郑氏慈善基金会是以美国法律为依据而成立的一个“公共慈善机构”。
它在决定拨款给美国境外慈善机构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章及程序。
这些规章和程序是由美国国内岁收服务局(IRS)制定的。这个机构(IRS)是美国政府的一个部门负责监督非营利性机构的税收情况。
不同类型的机构,须遵循不同的规章制度。
例如,如果郑氏慈善基金会可以确定贵单位具有以美国法律为依据的“公共慈善机构”的资格,那么这些规章及程序,我们双方执行起来就会相对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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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境外接受捐助款者申请保证书
基金会使用“非美国境内接受捐助款保证书”来确定贵机构类型。
我们编辑了这份保证书用以帮助我们搜集所需资料,从而判断贵机构是否能获得相当于美国公共慈善机构类型的待遇。
这份文件的第一部分包括一份保证书,如果您希望我们能判断您机构的状况,您必须填写此表并且签字。
这份文件将解释贵机构的组织结构、慈善宗旨及活动、管理文件,及其它特性。
要取得公共慈善的资格,贵机构必须是只从事慈善事业的非营利性的机构。
文件的第二部分包括一份财务赞助附录。
这将有助于我们判断贵机构是否能通过“公共赞助考核”,大部分美国公共慈善事业都必须通过此项考核。
此外,“公共赞助一览表”需列出您在最近四年内的总财务赞助类型及来源。
如果您的机构成立不到四年,请于此文件首页上方的人联系,不要填写此附件。
“主要捐赠者赞助”表格有助于我们计算哪部分属于美国税务局(IRS)为“公共”所下的定义。
The
Affidavit of Non-US Grantee Packet can
be found her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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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的答复
我们收到您的申请保证书后将给您发一份通知书,我们将把您的保证书递交给相关人员审阅。
如果经过基金会的审阅,没有达到通过标准,我们将在8周内给您回复。
如果基金会认为您的项目可能符合捐助款的要求,我们将与您联系并讨论下一个步骤及所需材料。
就目前来讲,美国大部分给与非美国境内机构捐助款的基金会都会核对外国受款人姓名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以美国政府,欧洲同盟及联合国持有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的多种名单为准则来核对受款人是否合格。这个程序是由议会通过的法律和总统发布的执行令决定的,美国财政部也发布了有关指导方针。
请在这里找更多有关此问题的信息。〉〉
所有寄给我们的材料,将成为郑氏慈善基金会的财产。 基金会不再需要的材料将被销毁。
郑氏基金会有时会让可信任的外界机构查阅这些材料。
期限
除了少数指定期限外,没有任何限期。
基金会不支持的事情
本基金会不支持任何政治活动或企图影响特定法律的行为。 我们不提供对大学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奖学金或助学金。
我们也不提供年度募捐活动。 捐助款不能用于任何组织机构福利,荣誉奖赏或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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